今天中午室友请吃饭 因为作为班上第一名的她 才领了奖学金 是要表现一下 然后去了当地比较有名的一家吃猪脚火锅 结算下来总共消费了377.然后我们问店主是否可以给点折扣 老板说就收我们360.然后我们也没有怎么说了 之后付了账叫老板开发票 他拒绝了。他说既然少收我们17块钱。我们就不该再索取发票了 当时我们就和他理论。国家规定了要索取发票以防止商家偷税漏税的 结果他拿了一张五百的发票给我们。我一看。是刮奖区已经使用过的 我们说这样怎么可以?? 老板无所谓的说“你们要是想刮奖。我随便给你们几张刮一下就可以了” 结果居然给我们几张五块的发票。。。 郁闷呢。。。 理论没有结果。。大家就走开了 我就想问问。。是不是餐饮业通过正规途径的都应该给消费者开发票? 听说国家抓偷税问题很严厉的。这样属于违法问题么?? |
|